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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问题解读
发布日期:2018-06-22浏览次数: 字号:[ ]

为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机制,对韭菜产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根据《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韭菜产品“双证制”管理进一步强化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的通知》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韭菜产品实施“双证制”管理,现将有

关问题解读如下:

、“双证制”管理是哪“双证”?

一是韭菜产品合格证,二是市场销售凭证。

二、韭菜产品合格证由谁来开具?

合格证开具主体是韭菜产品生产者。按照“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合格证开具者对其销售的韭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三、哪些情况需要开具韭菜产品合格证?

韭菜生产主体对外销售或直接供应使用单位(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均必须开具产品合格证。

四、哪些可作为合格证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及地理标志农产品等食用农产品标识或标注的产地信息,有效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签,生产记录和快速检测结果,具备认证资质的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出具的产地证明可作为合格证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

五、韭菜产品市场销售凭证如何出具?

销售凭证一式两联,一联作为韭菜产品供货者、入场销售者的销货凭证和销售记录,一联作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等其他食用农产品销售者以及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等使用者的购货凭证和进货查验记录凭证。市场销售凭证由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统一印制并提供,亦可由入场销售者自行印制,经市场开办者审核同意后使用。批发市场开办者韭菜产品入场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查验并留存韭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对未提供韭菜产品合格证或销售凭证的供货者,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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